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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出台超限车辆上桥新规
发布日期:2011-08-11

贯彻落实今年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治理超载的力度,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车辆上路上桥,维护公路安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24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这样要求。

冯正霖说,7月以来,江苏、福建、浙江、北京等地接连发生桥梁坍塌、断裂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影响路网正常运行。在最近几起桥梁事故中,多数与严重违法超限超载有关。

   

冯正霖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切实加强桥梁养护管理,确保公路交通安全运行。

各地公路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格监管并实施卸载等措施,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车辆上路上桥。要全面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源头治超的规定,加大源头治超投入,推广和加强运管机构货运源头派驻、巡查等治理措施,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出矿。

 冯正霖强调,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加强对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要做到定期性检查,周期性养护。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目标与措施,组织协调好桥梁的检查、维修、加固和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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